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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生活垃圾超量将限排加价

发表时间: 2017-06-07 14:27:00  来源: 北京晚报  浏览:280
  北京拟出台“限制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减量化、资源化政策。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天上午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打造四大垃圾处理产业园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建设周期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快速增长相比仍存在差距;现在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都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紧平衡”状态。今天上午,市城管委在会上提供的一份书面报告显示,今年计划安排2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018年,全市垃圾焚烧、生化总处理能力达到2.44万吨/日。

  此外将研究启动鲁家山(二期)、丰台、安定等焚烧设施建设。同时,打造东部朝阳高安屯—通州、西部首钢鲁家山、南部大兴南宫——安定以及北部昌平阿苏卫等循环经济产业园,确保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并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

  到2020年,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形成,市民分类投放习惯初步养成,垃圾分类制度体系趋于完善,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基本实现。

  生活垃圾超量将限排加价

  报告指出,从今年起,全市将普遍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每个区今年至少建成1个示范街道,其他街道至少建成1个示范社区。而在门头沟区、怀柔区、延庆区,则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同时,制定区域生活垃圾排放核定和限额管理制度,超过核定清运量的部分将执行限排和加价等措施。修订完善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也给垃圾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报告指出,将推动出台“净菜半净菜进城”、“限制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旧货交易”等与垃圾分类密切相关的减量化、资源化政策,支持、引导再生资源尤其是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餐厨垃圾往哪排今年摸底

  本市餐厨垃圾主要来源于7万多家餐饮服务单位,去年餐厨垃圾日清运处理量约950吨,餐饮单位规范收运覆盖率达到45%。

  报告指出,今年,全市将采取“边登记、边签约、边规范”的方式,由各区开展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工作,对辖区内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进行全面摸排,摸清餐厨垃圾去向,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

  实现“每个街道有培训站点”、“每个家庭有指导手册”、“每个桶站有专人指导”。落实垃圾分类楼门长、指导员、分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的“一长四员”源头分类人员和机制保障。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园区系列活动,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内容。

  市人大建议:

  应采取“不分类、不收运”措施

  从今年3月起,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的执法检查组赴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区,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存在“先分后混”现象。排放登记制度尚未建立,垃圾产生量底数不清。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覆盖率较低,部分餐厨垃圾去向不明,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此外,要求市政府制定的一些配套实施办法,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办法等至今尚未出台。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打造成向市民开放的宣传教育基地,来打消市民对垃圾焚烧厂的疑虑。市政府还应出台配套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等具体实施办法和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有成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的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在2020年底前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市政府要提出时间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其列入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同时,还应采取“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强制分类责任落实;对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不履行垃圾强制分类义务的,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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